
近年来,山西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养老问题十分突出。在统一建立补贴制度后,各个地区进一步健全,对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高龄补贴
1 补贴对象
80至89周岁的城乡低保老人、90至99周岁的高龄老人,以及10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
2 补贴标准
(1)80至89周岁的城乡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200元的补贴。
(2)90至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200元的补贴。
(3)100周岁以上(含100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500元的补贴。
3 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程序。下载“我的太原”App ,注册、登录、实名认证后,点击底端“广场”,在办事服务位置,选择“高龄津贴”进入。
(2)线下申请程序。个人申请—核实—乡镇(街办)审核—民政局审批。社区入户调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二、困难老人与失能老人补贴
1 补贴对象和标准
省内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99周岁(含)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30元补贴;省内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99周岁(含)的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补贴。
注意:养老补贴政策对失能老人的评估有一定的标准,需要经过专业机构或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
为避免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补贴制度明确,对既高龄又失能的老年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每人每月补贴60元;对已实施高龄补贴的县(市、区),补贴标准高于规定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此外,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提高补贴标准。并明确指出,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其补贴只可叠加,不能冲抵。
2 申请流程
(1)经济困难高龄老人(低保对象)津贴
市民政局信息中心,按照户籍所在地通过低保信息系统将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城乡低保家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名单推送至各县(市、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系统,县(市、区)民政局审批后按规定即可享受津贴,老年人无需申请办理。
(2)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补贴
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办)提出申请,乡镇(街办)依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生活能力评估”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对老年人自理能力进行鉴定并系统录入,符合条件审批后按规定即可享受补贴。
以上就是太原市养老补贴政策了,想要了解更多养老政策,记得关注我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