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缓解养老压力,西安市也是推出了不少养老补贴政策,快来看看吧!
一、高龄补贴
7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分别每人每月可领取50元、100元补贴、200元补贴、360元的补贴。
二、生活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
低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优抚对象、低收入对象、救助家庭中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护理补贴260元。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失能老人每月可享受护理补贴390元。
三、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
凡有西安市户籍,年龄在65—69岁之间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可按下列条件之一领取生活补贴。
(一)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智力、肢体、精神和多重残疾的残疾人;
(二)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中有5项(含)以上不能独自完成,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失能老人;
(三)正在享受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每人每月领取50元补贴。
四、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
通过出台《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积极探索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新模式、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方式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五、养老机构建设补助
对社会资本投资举办的新建类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1万元;对改扩建类(包括改建、租赁或购买)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5000元。
六、养老机构运营补助
对民营(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按类别分档次给予运营补助(以养老机构接收1名老人,并住满1个月为1人次计算)。五星级:接纳自理老人、半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每人每次分别按80元、100元、150元补贴;四星级:接纳自理老人、半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每人每次分别按60元、80元、100元补贴;三星级:接纳自理老人、半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每人每次分别按40元、60元、80元补贴。

七、医养结合补助
对开展医养结合的示范性机构,以奖金代替补助金,养老机构和卫生医疗机构,每年选择10个,每个补助50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选择10个,每个补助20万元。
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补助
依据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基础设施、服务功能等因素的评估得分,补助分为8个等级,得分在75分以上、70分—74分、65分—69分、60分—64分、55分—59分、50分—54分、45—49分、45分以下的,分别给予10万元、9万元、8万元、7万元、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补助。
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补助
每年依据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服务项目、服务量等因素的评估考核得分,按每分给予1000元的补助。社会力量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补助按照评估标准的120%执行。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7万元。
十、农村幸福院建设补助
中央、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每个农村幸福院分别建设补助3万元和5万元。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每个农村幸福院给予建设补助2—3万元。
十一、农村幸福院运营奖励
根据《西安市农村幸福院运营情况评分表》打分,满分100分,原则上当年得分在85分以上和75分以上的,市财政奖励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区县至少奖励3000元、2000元。对于未建设农村幸福院,但有固定场所开展上述六项服务中三项或以上,月服务老人数量不低于100人次的行政村,市财政每年奖励8000元,区县至少奖励2000元。
市长李明远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挑战,坚持补短板、强弱项,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成体系、均衡化布局,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